一、被动防御,私人保镖甭打算带枪拿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曙光教授曾经在谈到私人保镖问题时表示,从法律上讲,私人保镖与普通公民没有任何区别。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应有特殊要求,所有对普通公民适用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私人保镖同样适用。他说:“私人保镖所能做的,只是被动的防御,而不可能是主动的进攻。他们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应该控制在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内,否则就会触犯刑法。”
由于我国法律不允许私人持有枪械,因此“遵纪守法地做保镖”,也就意味着,裤腰里不能搁枪,腿肚上不准绑刀。这又给我国的保镖工作增添了不少难度。
二、行业管理
不承认不代表没需求
我国安保产业在物防、技防领域目前已完全面向市场公开竞争,但是在人防领域,法律只承认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公司。然而,根据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其所经营的保安公司不得承接私人保镖业务。因此,在为公众服务的保安公司大行其道的今天,中国仍然没有一家可以明确提出为个人提供保镖服务并接受相应国家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的“保镖公司”。
但是,没有得到“承认”的“保镖公司”,并不代表市场没有对“保镖”的需求。最新的测算表明,当下中国有亿万富翁约1000人,百万富翁约300万人。其中不少人都在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另外,越来越庞大的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群体由于其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往往也需要有专职的保卫人员协助他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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